漫話英倫:殘疾人挺身抗爭改變了什麼?
- [BBC 中文網記者]整整20年前的11月,英國議會通過了一項立法,對殘疾人的歧視成為非法行為。......
整整20年前的11月,英國議會通過了一項立法,對殘疾人的歧視成為非法行為。
1994年夏末,我踏上英倫島,開始留學生活。第一次到倫敦市中心逛街,就碰上了不可思議的一幕。
特拉法加廣場上、威斯敏斯特議會大廈前,到處是坐輪椅的抗議者。他們有的把輪椅用鐵鏈子串起來,有的用手銬把自己和輪椅銬在鐵柵欄上、甚至銬在公交車的扶手上。
橫幅、標語、口號、小喇叭,群情激憤,令人震撼。那個場面至今讓我記憶猶新。
走上街頭
回到家打開電視,議會大廈外殘疾人的抗議、大廈裏議員們就殘疾人權益的辯論的畫面佔據屏幕。
其實,這一切不但讓我這個來自完全不同社會文化背景的人覺得不可思議,對大多數「正常的」英國人來說,也覺得「新鮮」。
因為,在此之前,英國的殘疾人基本上是「隱性群體」,被動的、感恩戴德的接受社會和慈善機構的惠助。權益?什麼權益?
然而,到了上個世紀90年代初,英國的殘疾人群體對他們面對的種種合法的歧視已經忍無可忍,要通過直接的抗爭行動改變法律。
第一次大規模的抗議行動發生在1992年7月。具有諷刺意味的是,引發殘疾人組織起來抗議的,是英國獨立電視台的一個為殘疾人募捐的24小時馬拉松義演節目。激怒殘疾人的,是節目中對殘疾人表現出的可憐、施捨的態度。
反對歧視
讓抗議者憤怒的,不僅是對他們的漠視態度,更是英國的法律。直到1995年,以身體殘疾為理由對人的歧視是合法的。
一發而不可收拾。到1995年,前後有十幾萬殘疾人和他們的支持者走上街頭。
讓抗議者憤怒的,不僅是對他們的漠視態度,更是英國的法律。直到1995年,以身體殘疾為理由對人的歧視是合法的。
電影院裏,坐輪椅的觀眾被趕出來,因為經理說輪椅構成了「火災障礙」。咖啡廳裏,沒有輪椅的位置,太佔地方。盲人牽著導盲犬去飯館吃飯,要看老闆的高興。老闆不喜歡狗,主人就只能吃閉門羹。
亞當·托馬斯在1981年因事故截癱坐輪椅,時年17歲。他對BBC回憶說,那時他要出門坐火車,要提前三天預約,上了火車不是與其他乘客坐在一起,而是被安置在放行李的地方,與自行車、旅行箱為伍。
例子不勝枚舉,每天都在發生。這些20年後會成為醜聞、新聞的行為,20年前被視為合理而且合法。
直到1995年11月。英國議會終於通過了《殘疾歧視法案》(The Disability Discrimination Act, DDA)。法案將在工作場所以殘疾為由的歧視列為非法,並對殘疾人的消費者權益予以保護。
但是,該法案通過時並沒有對殘疾人在交通、建築的無障礙以及教育提供立即的法律保護,而是規定了一個為期25年逐步推廣的時間表。
任重道遠
爭取殘疾人權益活動人士說,20年後,他們的鬥爭依然在進行,對殘疾人的歧視依然沒有消除。
2010年,殘疾歧視法案被併入新的《平等法案》(the Equality Act)。過去20年中,英國對殘疾人權益的保護範圍在逐步擴展,社會和公眾對歧視殘疾人行為的意識也在提高。
但是,爭取殘疾人權益活動人士說,20年後,他們的鬥爭依然在進行,對殘疾人的歧視依然沒有消除。
英國殘疾人權利委員會負責人阿格尼斯·弗萊徹說,許多人,包括政府和一些慈善組織,並不把殘疾人在生活中遇到的障礙視為是歧視。她說,人們沒有把對殘疾人的歧視看得像性別和種族歧視那樣嚴重。這也正是英國的相關法律滯後的原因。
《殘疾歧視法案》通過20年,英國的殘疾人反歧視的鬥爭依然任重道遠。比如,獨立生活的權利和社會安全權利沒有列入英國的反歧視立法,但卻是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中的一部分。英國是這個聯合國公約的簽約國。
隨著連年的緊縮開支,英國殘疾人的福利保障正面臨巨大壓力。
托馬斯說,在《殘疾歧視法案》通過20週年之際,他不會舉杯慶祝,因為他們並沒有贏得勝利。托馬斯說,他們做到了的,是讓政府承認對殘疾人歧視的存在。
Source: BBC 中文網記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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