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德福无障碍】大律师:大厦须保障残疾人士出入所住
- [蘋果日報]对于九龙湾德福花园管理处近日收到平机会通知,指屋苑大部份顶层单位需经楼梯才可到达,反映现时无障碍设施不足,或会违反残疾歧视条例,故管理处将研究购置轮爬楼梯机,以方便轮椅使用者。......
对于九龙湾德福花园管理处近日收到平机会通知,指屋苑大部份顶层单位需经楼梯才可到达,反映现时无障碍设施不足,或会违反残疾歧视条例,故管理处将研究购置轮爬楼梯机,以方便轮椅使用者。
大律师任颖明指出,《残疾歧视条例》(第487章)当中包括不可以令残疾人士不能进入住所。换言之,大厦需要保障残疾人士可以出入住所。目前不少旧楼在这条例生效前落成,并没有提供无障碍设施,除了旧楼,部份大厦,例如佐敦某医生大厦,医务所林立,惟地面多级楼梯,导致轮椅使用者无法出入,于是该大厦提供设施,例如斜道、轮椅升降台,协助残疾人士出入。
任颖明指出,不过目前未有大厦因无障碍设施不足而被检控违反有关条例,一般违反歧视条例发生于雇佣方面。他补充,从平机会向管理处发出通知可见,当局是出于劝喻式,要求有关方面提供无障碍设施。
资料来源: 蘋果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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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障碍设施不足,或违反残疾歧视条例,香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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