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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少行动不便人士需要电动轮椅辅助,但何谓正确使用电动轮椅就常常引起争议。日前有网友在Facebook群组上载一家三口共享电动轮椅的照片,惹来网民的热烈讨论。

昨日(30日)有网民在Facebook群组「香港花生友」中上载了两张照片。现场相信是港铁尖东站,可能由于车站距离接驳各出口有颇远路程,一名坐着电动轮椅上的男子抱住一名女子,而该名女子则手推婴儿车,车上坐着一名年幼的孩子,三人犹如连体婴坐在轮椅。发文者大概是不值二人所为,忍不住留言嘲讽:「好可怜,一家三口全是跛的,但只够钱买一张轮椅。」

贴文引来网友的各种议论,有人认同发文者的做法:「破坏既有秩序行为一定要影!」、但更多人斥责发文者的无口德:「有那么好笑吗?人家很可怜了你没同情心就算了,还取笑他人」、「只要影响唔到我或者他人,就看成为人家苦中作乐罢了!」亦有人质疑坐轮椅的男子是健全人士:「下一秒一齐企起身,跑得仲快过你」。

不过,有网友就提醒道:「不当使用轮椅,有意外时将不获保险赔偿」。根据《简易程序治罪条例》第228章第4(8)条规定:「任何人士若在公众地方罔顾后果或疏忽地驾驶,或其驾驶的速度或方式会对公众产生危险,便属违法。违例者可处罚款500港元或监禁三个月。」

资料来源: on.cc 東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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