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愛無礙才宜居
- [東方ONLINE]月前,媽媽因為腳部細菌感染而入院。儘管目前已出院,但仍需不時到醫院複診,由於她的腳部不時水腫且無力,所以在外她都以輪椅代步。......
月前,媽媽因為腳部細菌感染而入院。儘管目前已出院,但仍需不時到醫院複診,由於她的腳部不時水腫且無力,所以在外她都以輪椅代步。
惟,在這過程中,我們深刻體會整個環境對身障者是如何的不友善,就算是有很多行動不便者使用輪椅出入的醫院亦然。如果身旁沒人幫忙推輪椅,我媽媽根本無法從一個地方移動到另一個地方。
這讓我想起了來自馬來西亞的玻璃娃娃陳靜琪。患有成骨不全症的她,曾拿下2010年大馬傑出青年的榮譽。惟,她在去年搬往台灣居住,並已和四肢都被截肢的台灣男子許世皇結婚了。
台灣對身障者友善
她在婚後接受台灣媒體訪問時,提到她遷居台灣的主因。“台灣對身障者太友善了,到哪裡幾乎都有無障礙設施,我只要坐著輪椅,我都可以自己搭公車、火車、高鐵,什麼事都能做,但在馬來西亞就不行了。”
她提到,馬來西亞沒有什麼無障礙設施,她去到哪裡都需要人家幫忙,要移動就得靠別人把她抱起來,但在台灣,她自己坐著輪椅就能辦到了!
其實,對身障者而言,別人眼中再平常不過的一點小斜坡、門檻都可能是個大問題,連出個門都很困難。這也是為何在馬來西亞有很多身障者離開家的次數屈指可數,更遑論是單獨出門,一是家人不放心,二是環境對身障者的不友善讓他們難以獨立出門。
早在1974年,聯合國組織已提出無障礙設計(Barrier Free Design)概念,旨在滿足具有不同程度生理傷殘缺陷者的需求,營造一個充滿愛與關懷,切實保障人類的安全、方便、舒適之現代生活環境。
是社會公德的體現
但45年已過去了,我們仍然在生活環境中無法落實真正的無障礙設計。正是這一些環境上的障礙,使到身障者無法融入社會,不僅讓他們難以在社會上自力更生,甚至成為社會裡的邊緣群體。
我曾在“再談公廁:以人為本更文明”中引述,美國伊利諾伊大學建築與婦女研究教授凱瑟琳·安東尼曾提到,“房屋、學校、工作環境和零售空間隱藏著偏見,這些偏見會因身體、性別和年齡而存在差異”。
無障礙環境建設,其實是社會公德的體現,也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標誌。當我們在高喊打造宜居城市的同時,我們應該清楚知道:一座真正的宜居城市,應該是每一個人都宜居的地方,沒有任何人會被邊緣化,包括年長者、身障者和育兒家庭等。
資料來源: 東方ONLIN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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