殘疾人士稱疑被欺壓 遭機構負責人以「情緒問題」拒再安排工作
- [hk01]嘉欣患有大腦麻痺症,長年須靠輪椅出入。她自2018年起身體不適,打算找份較彈性的工作,後來她在朋友介紹下,在一間機構幫忙。嘉欣指,該機構的2名創辦人均在非牟利機構工作多年,她信得過對方,所以雙方沒有簽合約,而她負責協助處理籌辦活動及行政事務,對方答應在每次活動完結後,每月支付她一千多元作為津貼。......
嘉欣患有大腦麻痺症,長年須靠輪椅出入。她自2018年起身體不適,打算找份較彈性的工作,後來她在朋友介紹下,在一間機構幫忙。嘉欣指,該機構的2名創辦人均在非牟利機構工作多年,她信得過對方,所以雙方沒有簽合約,而她負責協助處理籌辦活動及行政事務,對方答應在每次活動完結後,每月支付她一千多元作為津貼。
半年後,嘉欣因私人理由需要休息,故暫時退出了機構的聯絡群組;其後機構負責人邀請她再以兼職形式上班,而她亦接受。惟再隔一段時間後,她收到對方的訊息,要求收回她一直持有的公司手機及印章等,甚至建議她到相熟的治療師處接受治療。
嘉欣多番向機構負責人追問理由,但對方一直沒有回覆。後來在再三追討下,機構負責人以訊息回覆嘉欣,指責她突然休息打亂公司安排,又指她因情緒不穩,而拒絕讓繼續安排工作讓她幫忙。嘉欣不禁懷疑該機構是否以其身體狀況,而拒絕安排她擔任兼職工作,「感覺上,佢哋係利用完我之後,覺得我冇利用價值,就將所有責任推晒俾我,然後終止合作」。
然而,自那時起,嘉欣的情緒出現變化。「我開始失眠、無法入睡、完全無法處理日常生活的事」。狀況持續2個月,直至去年3月,她決定前往求醫,醫生確診她患上抑鬱症,「當時有好多想死的諗法」。
但生活逼人,她仍然要再找下一份工作,然而等待她的又是另一重打擊,「我需要一封信,去證明這段期間我有工作,於是找對方索取工作證明,怎料他在信上寫我的職位是Intership(實習生),當初跟我說的職位卻是Trainee(培訓生),我拿住這封信去求職,多次被僱主質疑,以後找工作的薪金待遇亦比理想差了一大截」。
嘉欣現已覓得新職,她稱除了薪金待遇與理想中有差距,在職場上亦有陰影,「現在工作的壓力很大,對同事的關係變得好疏離」。
嘉欣曾就事件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,向該機構索償精神上的損失,惟審裁官指無法證明她患抑鬱症是由僱主引起,故剔除她的申索。嘉欣過去曾任職幾份全職工作,但今次基於信任而沒簽約,她承認自己有疏忽,故提醒殘疾人士在求職時必須保障自己的權益,「我沒有想過,跟自己認識的社工工作,都會得到這樣的對待,我沒有能力去做法律追討,只好告誡各位殘疾朋友」。
香港路向四肢協會副主席羅偉祥指,殘疾人士或會需要請假覆診,他鼓勵僱主在聘請殘疾人士時必先考慮清楚公司的承受能力,亦要將工作量調節到適合僱員的狀態,「我不期望、亦不想僱主遷就殘疾人士,只希望僱主能將心比己」。他又補充,傷殘人士明白自己的工作能力或會比健全人士低,故一般會接受比市價低的薪金,但亦建議殘疾人士應適當爭取自己的權益。
資料來源: hk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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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黃文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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